Week 158: 活著是為了快樂嗎?

活著是為了快樂嗎?

  • 這裡的「快樂」指代的是「正向感受」
  • 其實這個問題某種層面上跟「活著是為了吃嗎?」很像
  • 想吃東西跟想快樂都是原始的生物驅力,來自基因對我們進行的生存引導。會讓我們感到快樂的事打從一開始就是因為基因鼓勵我們做那些事:甜食、社交、性、成就感
  • 不吃東西會飢餓是一種機制,鼓勵我們吃東西
  • 快樂(正向感受)是一種機制,鼓勵我們去追尋甜食、社交、性、成就感
  • 如果這些趨力都是機制,那為何我們不會說吃東西是目的,卻能接受快樂是目的?
  • 我們頂多是有小聰明,知道卡bug來獲取這個誘餌,比如說食用代糖、戴套做愛、打遊戲。差別在於,其他動物覺得誘餌就是目標,但我們知道誘餌其實不是目標?不,如果我說「活著是為了快樂」那就跟其他動物一樣把誘餌當做目標了。差異在於,我明知故選,動物不知。
  • 「未經審視的生活不值得過」(by蘇格拉底),所以:
    • 無腦地追求快樂 → 不值得過
    • 審視並反思後,瞭解了快樂一開始是為了活著而不是反過來。好的,我選擇追求快樂 → 值得
  • 果然,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大家都還是乖乖地聽從生物體的設計(以基因調控的方式)去執行大方向上的任務,而獎勵就是快樂(指一切正向感受,包含吃飽喝足的感覺)。唯一的差別就是,我們在執行完這些追求後,能夠反思這件事,但反思後轉頭繼續追尋快樂
  • 追求快樂只是一種時間跨度較長的找東西吃。我們的因果歸納能力很輕易地把吃東西只是為了活著這件事理解起來,因為餓了吃,吃了就會飽,因果關係明確(不吃東西幾天就會死)。但缺乏正向感受產生的生存劣勢效果則不是馬上發生(我不快樂可能要幾年後才會死,所以我們沒發現之間的因果關係),而是一個大方向的活兒,所以我們沒有發現這也是一個很簡單的、很機械化的關係。
  • 「快樂 ↔️ 活著」對人類來說「可以」是一個雙箭頭關係。即使最一開始,快樂是為了活著,但這不影響我們認為活著是為了快樂。畢竟,就算我們不知道雙箭頭的存在,我們做的事情也跟單箭頭做的事情是一樣的。因為我們只能選擇那些基因給的選項來當人生的目的,我們並不能把吃大便當做人生的目的,做不到。
  • 那為什麼有些人能「犧牲小我,完成大我」呢?這可能是一種「迷因病毒」。有待阿昕把《機器人叛亂》讀到後面的章節。

馬密:《十項管見》中就有蔡培火批評當時的台灣人都不知道什麼是「活著」。這部分跟蔡培火本身的基督信仰有關,表達的概念就類似於「人活著是為了上帝」。

套用在以上的討論中,為什麼人「能夠認為」人活著是為了上帝?因為基因允許。底層的事實是——信上帝是為了活著。跟其他人擁有共同信仰有社群上的正向感受(催產素)有其演化優勢,因此機制存續。

栗子:毒品沒有演化優勢,是否是反例?(阿昕表非也,毒品的運作原理就是卡了演化優勢的bug,直接戳你的多巴胺,其實你就是戳演化優勢本人)

才才:某種層面上,「所有的正向感受」都是毒品,因為所有物質都是劑量問題,過量都有害。滑短視頻也是戳正向感受的行為,但因為其負面效果產生的時間跨度沒有「刑法上狹義的毒品」來的那麼快速直接,在因果關係上被判定為不直接相關。據此,其實所有的正向感受都可以是毒品,所以並不能用狹義上刑法的毒品來作為此命題的反例。

《如何無所事事》

  • 啄木鳥是樹醫師?其實啄木鳥會傳播一些不利於樹的病毒細菌,反而會造成爛掉的局部環境,利於其他的生態棲位。樹洞生態可能不利於樹,所以啄木鳥可能不是樹醫師。